一是有计划、分步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开展“九个一”活动、突出“五个侧重”,建立以市县区为基础的社会性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起涵盖市、县、乡、农村、单位等区域的文明交通宣传队伍;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以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四是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值日警官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是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六是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纳入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并通过各种活动载体,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使这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地各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要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活动内容,与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七是完善文明创建活动考评体系。市文明办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列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系统,纳入各级文明城市和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各地文明办要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各基层单位、各种类型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作为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的考评依据和项目之一。凡是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县市区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事故的乡镇,不得评为文明县市区、文明乡镇;各区、县(市)文明办要将辖区单位公务车交通事故情况列入“文明和谐单位”创建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
八是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