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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明交通行动倡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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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在巩固2010—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5年年底,实现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及交通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影响通行秩序及道路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交通陋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阶段性目标。
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文明的社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文明交通,就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晴雨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发展迅速,与日益增长的机动车数量和日趋严峻的道路交通现状相比,公民的文明交通素质还明显滞后,传统的不文明交通陋习比比皆是,驾驶人酒后驾驶、争道抢行加塞、乱鸣喇叭、车辆乱停乱放以及行人过马路不走过街天桥和人行横道、逆向骑车、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非常突出,有的甚至引发了纠纷案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确保道路平安畅通,不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管理效能、更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的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人人做到行车有序、行路有序、文明礼让。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是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重在自觉行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以文明的交通形象树立全社会文明风尚,为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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